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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防滑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防滑工作的通知
(二○○七年七月九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7月1日以来,我市连续普降大到暴雨,发生了多处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由于此次降雨量大,分布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各类岩土体水份已处于饱和状态,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很大。为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防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御工作。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高发区、危险区的监测,组织技术力量现场巡回检查重点防范地段和重大隐患点。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通过监测、会商,确定危险区域,标明危险等级,发布预警通告。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提高成功预报率。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确保高效运转、联络畅通。二是克服松懈、麻痹、侥幸思想,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各级应急指挥系统要迅速作出反应,靠前指挥,果断决策,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应急调查分队应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分析原因、预测发展趋势,对灾害体的稳定性作出准确判断,并指导当地开展救灾工作,切实将各项防灾措施做深、做细、做扎实,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三是各级政府和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认真做好雨情、水情的预测工作,及时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暴雨信息,适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国土部门要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确定危险区域,加强监测预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注意加强对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的巡查,防止暴雨引发尾矿库垮坝、废渣垮堆形成的泥石流。建设部门要全面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地质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建设,必须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做到科学规划、选址。
  二、妥善安置灾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灾民生活安排作为整个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已发生和易发地质灾害的地方,要在原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落实紧急避让措施,选择好安置点,组织好紧急撤离工作,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千方百计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并解决好他们的生活问题,确保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医,稳定受灾群众情绪,维护灾区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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