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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一)把好审批关。目前,全市的开发建设项目主要集中在铁路、公路、电站、房建、矿山开采等领域,这些项目大多数按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编报审批了水土保持方案,但仍有一些水电站、房屋建筑、矿山开采等项目没有按照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编报水保方案。为了规范审批程序,从现在起,凡新报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完成水保方案的报批手续。水保方案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用地审批、并网、移民迁建、项目立项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等其他有关手续。发改委、水利、环保、交通、经贸、国土、城建等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把好准入关。凡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未编报审批水保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发改委一律不得审批上报。对2002年5月1日以后已建、在建的电站,市发改委、水利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各县区检查,要求建设业主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正在开采的煤炭、板石、有色金属等矿山,由各县区政府牵头组织水利、国土、经贸、环保、城建部门开展检查,对未编报水保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或编制方案而未按方案实施的项目,要限期整改。对中省实施的铁路、公路建设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协助水利部门督促建设业主完成水保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水保方案的编制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水保方案编制完后报项目批准立项的同一级机关审查,收费标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水保监测费用由项目建设业主承担,坚决杜绝越级审批、越级收费、越级验收等行为。
  (二)把好监督关。严格按水保方案编制的内容,抓好督促落实。要把水保方案审批的后续设计、方案实施、施工监理、监测、竣工验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各县区要以这次联合检查整改为契机,落实好其它建设项目的检查整改工作。对襄渝复线、小康高速、蜀河电站、旬阳电站等大中型工程,市县区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在保证重点建设项目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抓好水保执法工作。市水利局要制定开发建设项目年检和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对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立卡建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落实年检和竣工验收制度。
  (三)把好验收关。按照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单项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根据水利部第16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1)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2)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报告书中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3)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水保方案批复文件的要求;(4)水保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不符合上述条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为不合格,整体工程不予验收。水利执法部门要注意与发改委、环保、国土、交通、安监、矿产、工商、城建等相关部门互通情况,搞好配合,共同把好工程执法监督和验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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