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建立完善市场供应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猪肉储备制度。目前,我市“菜篮子”商品价格虽有上涨,但产品供应充足,货源稳定,市场供应没有出现断档和脱销现象。各级商务、农业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调控体系,确保市场供给稳定。市政府决定建立15万斤猪肉的长期储备,以应急需和突发情况。各县区也要相应建立“菜篮子”产品的储备制度,努力提高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二是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各级工商、农业、质监、卫生、防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防疫、检疫、监测和生猪定点屠宰力度,确保以肉食品为主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要建立不定期抽检制度、“菜篮子”商品质量稽查制度和通报制度,严查私屠滥宰、无证上市等违法行为,保证生猪屠宰、加工、销售全过程质量安全。各级物价部门要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和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落实对低收入群众的价格补贴。猪肉等“菜篮子”商品价格上涨,已影响到部分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关注,认真落实生活补助政策,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对全市纳入城市低保的4.4万人每人每月发给肉食品临时补贴5元。并由市财政、民政部门尽快发文落实。
四、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各县、区要全面落实“菜篮子”工作县区长负责制,切实担负起保证生猪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市场供给、质量安全的责任。要以加强“菜篮子”工作为契机,加快建立产业投入、科技支撑、风险控制、产销衔接和市场供应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引导和推动我市畜牧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抓好“菜篮子”各项工作的落实。农业部门是“菜篮子”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主管部门,要落实好畜牧产业发展规划,严格监管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加强对动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商务部门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加工、流通领域的行业指导,强化生猪屠宰的管理。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检验检测、产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粮食、油脂、肉禽蛋菜等副食品体格监测预警工作。卫生部门要严格审核发放“菜篮子”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搞好卫生安全抽查和执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严查假冒伪劣、无证、无照加工等违法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测和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产品认证认可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加强“菜篮子”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突出对畜牧业龙头企业、养殖大户和特色品牌的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菜篮子”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