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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二○○七年九月四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做好我市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迅速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严防其他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食肉安全,现将2007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打赢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攻坚战
  4月份以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我市部分县区相继发生,对我市畜牧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失。目前,疫情虽然得到遏制,但仍有继续扩散和蔓延的可能,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级政府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存在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指导方针,按要求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和技术力量到位,认真做到经费落实、物资落实、责任制落实,要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打一场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为主要内容的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攻坚战,尽快遏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
  二、突出重点,全面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
  今秋动物防疫工作从9月初开始,止10月底结束。秋季防疫工作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一疫(口蹄疫)、二瘟(猪瘟、鸡新城疫)、五病(禽流感、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羊梭菌病)”为重点,突出抓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工作。
  (一)细化防疫工作。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的免疫要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要求,彻底消除免疫空白和免疫死角,确保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100%,确保在10月中旬前完成集中免疫工作。要积极推行猪瘟、鸡新城疫程序免疫,保证猪瘟、鸡新城疫防疫密度分别达到95%、85%以上。要有重点的做好猪丹毒、猪肺疫、弓形体等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同时,要积极引导群众开展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的免疫。
  (二)加强标识管理。根据农业部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只允许佩戴牲畜耳标的牲畜进入北京、上海市场,从11月1日起只允许佩挂牲畜耳标的牲畜进入流通环节。我市从春防期间已开始启用了新的二维连续码牲畜耳标,但挂标率普遍偏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畜禽标识管理制度推行力度,在开展秋季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佩带新耳标,并建立详细的免疫、挂标档案,保证辖区内猪、牛、羊耳标挂标率达到90%以上,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确保11月1日起所有牲畜能够正常出售、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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