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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关于成都市清理整顿社会旅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三、职责分工
  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司其职、强化督查的原则进行。
  (一)区(市)县政府职责。各区(市)县政府作为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内社会旅馆的清理整顿工作,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并纳入目标管理。
  (二)市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旅游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旅馆总体发展规划;鼓励、引导、支持社会旅馆向旅游星级饭店、绿色饭店、文化主题饭店发展,向经济连锁店发展;指导实施社会旅馆达标引导、检查、验收工作及社会旅馆登记备案、日常检查、年度复核工作;建立全市社会旅馆网络管理系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整治社会旅馆经营秩序等。
  工商部门:负责对社会旅馆主体资格的注册登记和行为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整顿和规范社会旅馆经营秩序;查处社会旅馆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加强对社会旅馆治安工作、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治安、消防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的检查;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质监部门:负责社会旅馆内公共信息标志的监督检查和社会旅馆内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卫生部门:负责社会旅馆《卫生许可证》发放,加强卫生执法监督,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制定社会旅馆卫生安全工作预案,组织、协调和指导突发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护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对社会旅馆餐饮废水、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等的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社会旅馆周边环境违法行为。
  城管部门:负责社会旅馆周边市容环境的监督管理;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监督管理。
  规划部门:查处违章建筑和违反规划审批的报建项目;办理相关住房使用性质改变的规划手续;对限期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经营单位进行查处。
  税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社会旅馆的税务登记及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治。
  房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使用住宅建筑开办的社会旅馆在其办理完成相关住房使用性质改变手续后,为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对限期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经营单位进行查处。
  物价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使用私人住宅经营社会旅馆使用水、电、气等执行的行业价格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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