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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全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豫政办[2007]54号印发)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基础上,2007年6月至9月,在全市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为指针,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全省“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依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强力整治现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建立防范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逐步实现“三合一”场所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有效地遏制“三合一”场所火灾上升的势头,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由各级政府负责。市政府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黄祥利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马国欣、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开生、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李运发为副组长,各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验收工作。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赵伟刚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标准

  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切实做到“七个一”:各县(市)、区政府召开一次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辖区“三合一”场所全面排查一遍;对“三合一”场所从业人员普遍教育培训一遍;填报一份自查整改承诺书;发放一份责任告知书;坚决关停、取缔一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三合一”场所;建立一套“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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