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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乌鲁木齐市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2008年建设的商品住房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占商品住房总量的70%。
  2008年计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解危解困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乌鲁木齐市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适用于乌鲁木齐市城区范围内的各类城市住房建设,城区范围包括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米东区、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08年计划建设的住房类项目,包括在2007年立项并批准,在2008年开工的住房建设项目以及在2008年立项、批准并开工的住房建设项目。
  四、乌鲁木齐市2008年住房建设总体规模及结构比例
  乌鲁木齐市2008年计划建设各类住房总规模600万至700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房建设规模约510万至610万平方米,计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总规模约90万平方米,选择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用地约25公顷(见附图)。
  五、乌鲁木齐市2008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2008年计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总规模约90万平方米,包括10万平方米(约2000套)廉租住房、50.4万平方米(约8400套)经济适用住房、4.5万平方米(约1000套)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出资新建的解危解困住房、20万平方米的企业实施的解危解困住房、5万平方米(约1000套)的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分列如下:
  (一)2008年计划集中建设廉租房2000套,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的建设用地在2008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中安排如下:
  1.九家湾地区县建筑公司仓库以北保障性住房用地,安排廉租住房约625套;
  2.苏州路东延以北保障性住房用地,安排廉租住房约75套;
  3.天山区十七户路以南保障性住房用地,安排廉租住房约400套;
  4.天山区十七户路以西保障性住房用地,安排廉租住房约500套;
  5.水磨沟区苇湖梁电厂南侧测绘大队保障性住房用地,安排廉租住房约400套。
  (二)2008年乌鲁木齐市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面积约50.4万平方米。其中,有20.4万平方米(约3400套)的经济适用住房在选定的2008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见附图)中集中建设,有30万平方米(约5000套)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其它商品住房小区中按照5%的配建比例配套建设。
  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安排如下:
  1.迎宾路以南、沈阳路以北保障性住房用地,安排经济适用住房约3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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