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布置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粤统字〔2007〕56号)
各市、县、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07〕118号)的要求,我们对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加强能源、投入产出和服务业统计调查。建立全社会能源综合消耗统计,计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是国家今年年报工作的重点,其新增的任务较多,主要分布在工业(包括规上和规下)、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城市和农村住户等专业调查中。今年又是投入产出调查年,将在工业、投资等专业增加投入产出专项调查任务。而服务业统计是国家和省的薄弱环节,为此,国家和省建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重点企业联网直报制度;建立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餐饮和星级以外住宿企业抽样调查制度;规范和加强部门服务业统计,完善部门服务业调查制度。
二是在全省实施《
广东省民营经济统计试行办法》(第二次修订稿)。为满足政府对各地区民营经济考核的需要,各市从明年开始要加强对本地区民营经济单位总数、税收、从业人员、增加值(分一、二、三产业)、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等指标绝对量及增长速度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三是将“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G301-1表)、“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G301-2表)、“县级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补充资料”(G301-3表),“乡、建制镇基本情况”(U101表)交由调查总队为主负责布置调查。
四是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与常规年报制度的衔接。2008年是经济普查年,在修订2008年定报制度时考虑到普查数据对比的需要,适当增加相关指标,规模(限额)以上企业统计以今年制度报表代替明年普查表;国家在设计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时,以满足国民经济核算、能耗统计、服务业统计和基本单位统计的基本需要为原则。为此,我省要认真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为2008年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打好基础。
现将《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三点要求,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年报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好今年的年报工作。由于今年国家新增的任务较多,尤其是能源统计、投入产出调查,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尽快研究和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统计年报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提前做好年报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准备工作。局领导要亲自抓或亲自过问年报工作,解决相关问题,避免在年报中出现专业之间互相不协调,数据不衔接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