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河南省钼矿资源整合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8〕1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制定的《河南省钼矿资源整合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河南省钼矿资源整合实施意见
(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钼是重要的战略性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广泛应用于钢铁、石化、电子、军工等行业。我省是全国主要的钼矿成矿区之一,资源主要分布于洛阳、三门峡、南阳和信阳市。
近年来,通过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全省钼矿开发秩序明显好转,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总量持续增加。2006年全省钼精矿的产量跃居全国第一位,对全国钼精粉供应量和价格有重要影响,形成了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钼加工企业,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伴随着钼矿资源开发程度的提高,我省在钼矿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渐突出。主要是矿点布局不合理,矿业权设置分散,产业集中度较低;采选方法落后,选矿能力过剩,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等掠夺性开采现象较普遍,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程度不高,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冶炼加工能力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深加工产品少;市场进入门槛低,产业内无序竞争,企业间竞相压价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省钼工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钼矿资源开发秩序,促进钼矿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拉长加工产业链条,做大做强我省钼资源开发优势企业,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钼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意见》(豫政〔2007〕17号)等精神,现就我省钼矿资源整合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