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市上已安排300万元救灾资金(含100万元救济粮指标),各地要与农村低保资金一起安排,用于解决冬令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同时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按每人20元标准,解决5万名农村“五保户”和特困群众春节期间的生活困难补助,在保证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使他们能吃上饺子、吃上肉,愉快过节。市上紧急加工制作冬令救济棉被4000床,用于解决灾困群众缺衣少被问题。
八、由市清欠办负责,抽调市城建、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人员组成三个联合督查组,分赴各县区督查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集中受理农民投诉,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九、按照《汉中市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各县区在开展正常农村特困对象医疗救助的同时,春节前集中对100名患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大面积烧伤等患有五种重大疾病的农村困难群众,按每户500-3000元标准给予救助。
十、做好全市特困优抚对象慰问工作。安排专项资金购买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印制迎春慰问年画,慰问全市烈军属、伤残军人、老红军和在乡老复员军人以及部队休养人员。
十一、市慈善协会、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广电局共同开展“送温暖联合爱心大行动”,对城乡2300户特困户发放价值130元的米、油、肉等生活必需品。
十二、广泛开展访贫问苦活动。市级领导分赴先进性教育联系点、包扶贫困村、困难企业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看望慰问农村受灾群众、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企业困难职工以及结对帮扶对象、老党员和长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的老同志以及敬老院、福利院收养对象。农村受灾群众、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的看望慰问原则上按每户200元慰问金、一床棉被、一套棉衣的标准,每次慰问10户左右,所需慰问金和物资由市民政局负责准备。
各县区、各部门要站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安排冬季群众生活作为当前的大事来抓,为城乡困难群众办实事,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使每个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真正做到有饭吃、有衣穿,不受饥寒,顺利愉快度过春节。各项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加强资金监管,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各项救助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救助资金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