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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6〕18号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汉中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政府、金融、企业之间的协调沟通,搭建信息沟通交流平台,推进合作,解决全市金融发展与稳定中存在的问题,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共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市政府决定建立汉中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筹备。

  第三条 联席会议由常务副市长,分管金融、工业的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经委、商务局、城规局、城管局、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法院以及市级各国有商业银行、农发行、城市信用社、省联社汉中办事处、邮政储汇局、保险公司、证券营业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每季度全市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措施。

  第五条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全市经济发展情况。通报本季度经济运行态势、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由市发改委主发言,市统计局、经委、财政局专题发言。

  2、全市金融运行情况分析。由市银监局、市人行主发言,主要介绍国家金融政策及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包括:国家货币政策的基本取向及对本地区的影响;全市贷款分布情况和新增贷款投向;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和改进措施;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问题。

  3、贷款需求状况分析。由市经委分析全市企业贷款需求状况,指导贷款投向哪些行业、企业、项目,社会效益大,风险低,列出贷款需求名单及相关分析,为商业银行贷款发放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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