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法规,少生优育。
4、家风文明,尊老爱幼,男女平等;礼貌待人,诚实守信,邻里友好。
5、住房建设遵守规划,达到小康标准,美化、绿化、净化;饮水安全卫生,使用卫生厕所。
6、保障安全,家人健康。无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疾病。
四、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工作要求
(一)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建立以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任组长,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妇女主任、计生协会会长等参加的新农村新家庭建设领导小组;村服务室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村民小组有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宣传员,设中心户长;对村计划生育干部进行经常性培训,实行县聘、乡管、村用,落实报酬;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会员人数占到全村总人口的10%以上。每20-50户设立一名中心户长。村级有服务室、会员之家、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人口信息服务系统,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
(二)实行计生村民自治。完善生育指标和生育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第二个子女持证制度;坚持月例会和台帐登记;落实“三查”服务制度;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村级育龄家庭需求和服务信息收集、反馈制度;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民主讨论决定、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干部绩效考评等制度,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计生村民自治《章程》、《公约》、《协议》中体现并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形成依法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以“生育、生命与健康幸福”为主题,开展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开展以避孕节育全程服务为中心的优生优育、节育、不育、母婴保健、青少年健康、性健康和更年期健康服务,全面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
(四)落实优惠奖励政策。认真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全面落实法律规定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奖励费。在教育培训、就业、养老保险、医疗改革、致富信息、社会事业服务、扶贫项目中,全方位向“两户”倾斜。开展适合农村特点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困难扶助、农村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和农村计划生育纯女家庭奖励。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完善落实有利于女孩成长、促进性别平等的社会保障机制。
(五)以家庭为主体,积极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积极向群众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和生产实用技术,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深化和拓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思路,实施多种模式的少生快富工作,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资金、技术、信息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