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6〕87号 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案件极大的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有效的措施,使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为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解决在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一、工作重点与主要目标
(一)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突出重点,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
(二)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药品注册申报程序,加强源头治理;落实《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提高行业自律水平;整治违法药品广告,规范流通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从根本上扭转药品生产和流通混乱的局面,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药品规范生产和上市质量,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在药品研制环节,主要是打击虚假申报行为,完善和规范药品注册申报秩序。
1、打击药品、医疗器械研制过程的弄虚作假行为。积极组织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已申报注册品种进行自查自纠,自查内容以药品、医疗器械临床前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临床研究的真实性为主。各相关企业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确认资料作出书面承诺后按程序上报。同时,做好迎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药品注册申请专项检查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