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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


  三、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公安交通管理“三基”工程建设

  “三基”工程建设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主体在基层,重心在基层,服务、管理、执法都在基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公安交通管理“三基”工程建设。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把“三基”工程建设置于优先发展的位置,坚持从警力、财力、装备上切实向基层倾斜,逐步实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警力下沉,增强基层的实力,激发基层的活力,提高基层的效率,发挥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上台阶。

  基层交警队、车管所、交通事故处理岗位(以下简称“一队一所一岗位”)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最基层单位,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要按照“把交警队做活”、“把车管所做亮”,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做到“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要求,将“一队一所一岗位”建设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三基”工程建设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各县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交警部门要认真贯彻公安部(公通字〔2005〕85号)文件精神,加强交警中队的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积极筹措资金逐步完成基层交警中队的营房建设,改善基层交警中队的办公和生活条件。要以车管所等级化评定为契机,全面加强车辆管理所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科学设置车辆管理业务岗位,规范窗口服务,严格管理权限,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推出和落实新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将严格管理和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要优化交通事故处理岗位人员结构,规范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时接警、出警,公开、公正地处理交通事故。要充实一线警力,保证一线警力达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警力总数的85%以上。要加大一线实战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

  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队伍是保证、是关键。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级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要坚持从严治警方针,认真抓好公安交警队伍的正规化建设。要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依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训练、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方面逐步实现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挥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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