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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坟墓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坟墓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4年以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面开展“三沿五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并涌现了一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在坟墓专项整治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先进单位(10个)
  长兴县人民政府市民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
  德清县钟管镇人民政府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
  安吉县高禹镇余石村吴兴区民政局
  南浔区善琏镇人民政府湖州开发区杨家埠镇施家门村

  二、先进个人(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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