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一)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要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的评价,应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突出新技术、新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的要求;对复合技能型人才的评价,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强化综合性考核和多项技能的考核。对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突破比例、学历、资历和身份界限,适当放宽申报条件,促进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二)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扩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范围,在继续实施中职学校“双证制”教育的基础上,引导高职院校衔接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组织开展职业教学,对入学前已取得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的学生要加大职业能力的提升培训,突出专业技能训练,实训时间达到高级工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毕业生,经审核可以组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坚持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对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学历与大学专科同等。
  (三)进一步加大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力度。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进行求职登记;用人单位招用有国家职业标准技术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各地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定期开展就业准入技术工种专项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逐步做到求职者持证求职、职介机构凭证推荐、用人单位凭证招用。
  (四)加大技能人才交流、引进工作力度。要加快技能人才专业市场建设,大力发展网上技能人才资源市场,形成有形市场与网上市场优势互补。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引进活动,对于引进我市急需的紧缺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可分别参照引进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待遇。与此同时,各地要引导企业建立与项目相结合的引进机制,在招商引资中一并引进关键技术岗位的高技能人才。
  四、落实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一)加大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培养经费。市本级每年从市技术创新资金中安排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应不低于30%,其中用于职业学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专业设备投入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及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职工教育经费,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企业新上项目都要安排员工技术培训经费。要加强对各级技工学校和职业院校的专项经费投入力度,重点用于增加实训设施和教师培训;要认真执行国家对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技工学校、职业院校举办产教结合的企业和开展社会服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