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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二)积极推动企业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要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的积极作用,引导企业建立与初、中、高技能等级相协调的职工培训体系和培养机制,将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使每年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人数不少于技术工人总数的20%。企业技术工人占职工总量的比重、开展职工培训的状况及落实技术工人待遇情况,可以作为企业参加投标、评优、资质评估的参照条件。到2010年,市重点骨干企业、特色优势企业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队伍总数应不少于20%,明星企业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队伍总数应不少于30%。鼓励企业与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和培训实体等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积极推动重点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湖州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实际,在医药化工、建材、纺织、机电、建筑等优势产业企业中,开展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培养。
  (三)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大力推动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扶持发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支持有条件的培训机构进一步做大做强,树立品牌和社会信誉,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培训资源。要加强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促进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健康发展。
  (四)加快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湖州市技师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湖州师范学院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龙头作用,并依托国家级、省级重点职业类学校,建设5个先进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个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选定一批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进一步完善教学设施、健全师资队伍、规范教学管理;选定部分实习设备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成果显著的技工院校和职业学校,通过政府专项资金投入,加快建设与我市主导产业、行业及工程项目相配套的集教学、科研、生产和职业技能培训“四位一体”的校内实训基地;根据产业结构特点和经济发展方向,依托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大型企业,建立一批以地方支柱产业技术工种为核心的企业实训基地,以产学结合为突破口,提高技能人才和学生的培训实训质量。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的支持力度,要以奖励等方式支持市场需求大、机制灵活、效益突出的培训、实训基地建设。
  (五)积极开展职工技能提升活动。要有计划地开展各种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创新与攻关等活动,提高职工的岗位技能和创新能力。要每年组织开展市级一类技能大赛,以此推动全市的技术比武活动并及时为比武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术工人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提升其技能等级。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开展“职工素质工程三年计划”、“浙江省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巾帼建功”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技术、比技能,鼓励岗位成才的良好氛围。
  三、以业绩为导向,建立技能人才成才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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