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平顶山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政〔2007〕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平顶山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2007年平顶山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河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要点,2007年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继续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市场监管,加快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2007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和监管
(一)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豫政〔2005〕15号)要求,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源头抓起,强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和餐饮企业及集体食堂的监管力度,狠抓集会、旅游景区(点)、车站等重点场所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不合格食品行为。
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和日常监管,增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县(市)区、乡(镇)、村食品安全工作者的业务素质。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建设,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扩大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的覆盖面,阻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确保农民食品安全。
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加强食品监督抽查,严查无证生产,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条件,尽快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餐饮业卫生许可要求和准入门槛,规范餐饮业行为。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的通报、发布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严格实施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