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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平政〔2007〕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七月十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通知》(豫政办〔2005〕44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版图的尊严,正确使用中国地图,促进地图市场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

  国家版图是表示国家领土疆域的地图,准确绘制了一个国家的国界线(包括陆地界限和海岸线)走向。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正确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从2002年开始,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基本杜绝了有损国家主权、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等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普遍提高,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是,地图市场上错绘国界界线、行政区域界线以及漏绘钓鱼岛、赤尾屿等重要岛屿,随意使用变形地图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促进地图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维护国家版图的尊严。

  二、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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