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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加强交通领域节能减排。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逐步推行公交优先通行制。加快运营车辆结构调整,加大淘汰高耗能汽车和老旧汽车的力度,鼓励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动力汽车。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降低车辆空驶率。单车年节油率由2005年的1%提高到2010年的8%。大力推广乙醇汽油,使我市的乙醇汽油使用率达到百分之百。加强汽车尾气排放监督和治理。对尾气超标车辆不予通过年检、年审;对车况差劣车辆及时强制报废。2007年,淘汰城区内尾气超欧II标准的公交机动柴油车。

  (十)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从源头上控制限量减排。加强农业生产污染防治,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测土施肥,科学确定肥料品种、施肥量和施肥方式;在重要水源保护区,制定和执行限定性农业生产技术标准,鼓励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发展可降解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积极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做好秸秆的综合利用,支持开发适合各种秸秆特点的固化、气化技术,稳步推进秸秆发电试点。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新建规模化养殖场要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2008年6月底前,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必须建成污染治理设施。市农业局、市畜牧局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范畜禽养殖、加强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逐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接外排等问题,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末,全市农村沼气用户达到20万户以上,建成5个大、中型沼气治污示范项目。推广秸秆成型燃料和省柴节煤灶,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可使化肥利用率提高4%左右,每年可减少化肥用量1.8万吨左右,减排氨氮120吨。

  (十一)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我市淮河流域重点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步伐,在2007年年底前按照省《2005-2007淮河流域重点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规划》要求,完成治理任务,改善出境水质。加大我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按照《平顶山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平政办〔2007〕51号印发)要求,分年度对水泥、电力、炼焦、化工、洗煤、煤炭、碳素等行业及矸石、道路等扬尘污染实施治理,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五、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十二)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认真组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改造、能量系统优化、节约和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和节能监测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节能工程,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干法水泥余热发电、余热制冰、焦炉煤气发电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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