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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2007〕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任务,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平顶山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落实好工作责任,加强监督监管,不折不扣地完成各自的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2007年9月15日前制订出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报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后报市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认真监督检查本方案的贯彻执行情况,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七年八月十八日

  平顶山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节能减排技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问责制、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我市节能减排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到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1%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比“十五”末下降14.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22.1%,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二、以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

  (三)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第三产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

  三、重点抓好工业节能减排

  (四)强力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电力、建材、钢铁、煤炭、焦炭、化工等行业在我市工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这些行业也是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2005年六大行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77.61%以上,其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硫、COD排放量分别占全市工业的86.36%、93.07%和22.28%,是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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