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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6〕101号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2006年11月27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市财政局)

  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对于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税改办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乡财乡用县监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保证。乡镇财政自建立以来,对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财政收入规模大幅下降、支出范围明显缩小,不少乡镇存在财政供养人员较多、债务负担过重、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为推动建立县乡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确保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迫切需要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有步骤、有计划地化解乡镇债务。

  二、范围和原则

  (一)范围:今年内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进和深化“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和化解乡镇债务工作。

  (二)原则: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积极创新。在保证乡镇资金使用权和债务总量逐年下降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式。二是因地制宜。各县区要积极学习借鉴镇巴县在“乡财县管乡用”和化解乡镇债务方面总结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依据本地实际,充实制定本县区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三是按照“乡财县管乡用”和化解乡镇债务的要求,以坚决制止新债为重点,积极稳妥地化解陈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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