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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汉中市农业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汉中市农业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6〕106号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农业局《汉中市农业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汉中市农业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的意见

  汉中农业在陕南实现率先突破发展,既是全市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委、市政府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战略要求,代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迫切愿望。农业是基础产业,我市是农业大市,在加快地方工业化、城镇化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根据我市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农业发展实际,提出我市农业在陕南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的意见。

  一、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一)具备突破发展的物质基础。“十五”以来,我市农业发展势头较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特色主导产业快速发展,产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出现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良好局面。截止2005年底,全市农林牧渔业生产总值达到83.22亿元(现价),比2000年增加28.07亿元,增长50.89%;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92元,增长32.5%,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奠定了较好的物质基础。

  (二)具备突破发展的社会经济条件。我市地处南北地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植被覆盖率高,农业生产环境洁净,与陕南其它两地市相比,自然立地条件优越,灌溉设施覆盖面广,技术服务体系比较完备,耕作技术水平相对较高。随着农村文教卫生、交通通信等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西汉高速公路临近通车,“十(堰)-天(水)”高速公路汉中段的开工建设,新一轮开发建设高潮的到来,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条件。

  (三)具备突破发展的政策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及西部大开发的继续和深入,为农业和农村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中央连续发了三个一号文件,提出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使党指导“三农”工作的思想和理论更加完善,农业经济的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省委、省政府对陕南实现突破发展十分重视,必将采取一系列支持陕南突破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工作措施,使国民收入分配等公共资源和生产要素更多地向农业和农村倾斜,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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