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下,由市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格局。
(一)成立汉中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科技局、市文化文物局、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由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并及时通报交流本部门、本地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上反映,及时解决。
(二)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建立高效执法协调机制。要加强知识产权系统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检查和监督,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形成打击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工商、文化文物、食品药品监管、科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统一协调、信息互通、分工负责、联合行动的协调机制,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部门要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机制,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发改委、财政部门要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广泛宣传和深度报道,注重向国内外宣传介绍我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和成效。
(三)加强知识产权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要不断充实文化、版权、专利等部门及司法机关的基层力量,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做到执法能力与承担任务相适应。同时大力推进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政策研究。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培训工程,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业和科研院所等专业人员的培训,每年举办至少两期培训班;结合“五五”普法计划的实施,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和完善我市知识产权专家决策咨询系统和保护知识产权研究基地。
(五)加强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及互联网站上开辟专栏、专版、专题,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范围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要以“科技之春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及“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专题宣传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知识产权宣传的高潮;要把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内容,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社区、进厂矿、进学校等活动。对重大案件,公安、司法等部门要提前介入,集中精力严肃查办,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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