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8年市级预算和区县级预算的通知
(津政发〔2007〕10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7〕34号)精神,现就编制2008年市级预算和区县级预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要求的关键一年。综合考虑2008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编制2008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认真落实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措施,坚持好字优先,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坚持依法治税,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健全现代化征管体系,不断扩大财政收入规模;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事业、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和节能减排及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健全节约支出的机制办法,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集中财力办大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2008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完善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协调增长机制,确保应收尽收。建立健全财政决策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体系,高标准制定财政收入目标,分解落实财税考核指标,形成各地区各部门关注宏观经济效益、齐抓共管财政收入的良好局面,确保经济发展成果及时体现为财政增收,努力扩大财政收入特别是地方财政收入总量,提高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二)落实国家税制改革重大举措,保障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密切跟踪国家税制改革动向,认真落实新的
企业所得税法,超前研究资源税调整、增值税转型、出口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完善等各项税制改革,分析测算各项改革对经济、财政的影响,及时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