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一)推进废物综合利用。发展粉煤灰、炉渣、建筑垃圾等资源化产业,提升资源化产品附加值和利润,促进工业废水处理后污泥的堆肥或制造建材,并实现产业化。至2007年,市区初步推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采用资源化处理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80%,且无危险工业废弃物排放。
(二)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微循环和回收利用,建立废旧电池、荧光灯管、废家电、废电脑、废旧轮胎以及包装废弃物等的收集处理、处置中心,开展相关资源化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理系统、电子废弃物集中处理处置中心以及城市中水回用管理中心。抓好一批综合回收利用企业,促进可再生资源和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三)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资节约。大力推广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高效生态农业模式,加快实施畜禽生态养殖工程,推广畜禽废弃物治理干湿分离、沼气开发利用技术,鼓励发展有机肥。至2007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组织实施“肥药减量增效工程”,积极推广秸杆还田以及测土配方施肥、重大病虫无害化治理等节肥、节药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鼓励并推广农膜回收利用。
六、加快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和法规体系建设
(一)加强规划指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完善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滚动调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重点发展生态型的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循环型农业和第三产业,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建设。
(二)健全节约资源的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明确激励政策,规范执法主体,加大惩戒力度。修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着手制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建立生产者和消费者责任制,推进石油节约、水泥散装化、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包装物和废旧轮胎回收等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
(三)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编制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制定计划。贯彻企业清洁生产的标准规范,重点研制循环经济的资源效率标准、能源效率标准、废弃物排放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