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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汉政办发〔2007〕35号 二○○七年四月八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最近,我市接连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教训极为惨痛。特别是汉台区“3·15”客车翻车特大事故后,市委、市政府就切实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而严肃的要求,全市深入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来又接连发生了几起道路交通事故:3月18日12时50分,宁强县驾驶员王自义(男,41岁,宁强县巴山镇关口坝村八组人)驾驶陕西FF2699号岷都牌农用车由关口坝向茅坪沟方向行驶,行至茅关公路5KM+700m左转弯处,因操作不当,翻于路右150m崖下,造成驾驶员连同2名乘车人当场死亡、车辆报废的重大交通事故;4月5日18时10分,四川巴中市汽车运输公司通江县分公司一辆车牌号为川Y03748大宇卧铺客车(核载41人,实载44人,其中小孩4人),由通江前往西安途经镇巴县镇通路2km+450m处右急转弯时,因连续下坡弯道、车速快,翻于路外山坡下,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三人重伤(其中两名经全力救治无效,先后于6日1时30分、7日8时13分死亡);4月7日19时18分,略阳县快捷公司一辆车牌号为陕F58516面包车由县城驶往徐家坪方向途径朱儿坝村白岩扁时发生车祸,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这些交通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还存在着严重的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进一步高度重视。为切实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尽快扭转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整顿目标,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务必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整顿和大检查。各县区和交通、交警、安监等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开展过细过硬的安全大检查,切实把交通管理和安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抓紧抓实抓好。对所有客运企业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司售人员、农用车驾驶员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同时,重点对客运企业内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的客运企业不准营运,客运车辆不准上路行驶,农村危险路段不准客运车辆通行。要严厉打击低速载货及三轮车非法载客行为,切实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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