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原则
充分发挥企业在注册商标、运用商标、创造品牌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按照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创自主品牌、提升品牌、经营品牌、延伸品牌,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企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作用。
(二)坚持政府推动、鼓励自主创新的原则
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商标发展和品牌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服务、引导功能,运用政策导向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整合政府资源,提高助动服务能力,合力推进商标品牌发展。
(三)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
从我市实际出发,立足长远,进行科学规划,根据不同产业特点和商标、品牌结构特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重在培育、创护并举的原则
培育、创牌是维权保护的前提和基础,维权保护是培育、创牌的保障。商标品牌工作必须做到创牌与维权两手抓、两手硬,形成良性互动发展,注重培育,强化保护。
四、发展目标
(一)商标注册使用全面普及
到2010年,全市注册商标总数达到12000件,法人企业商标拥有率达到70%以上;出口企业在主要出口国拥有自己的境外注册商标。
(二)商标品牌保持快速发展态势
到2010年,驰名商标总数达8件,浙江省著名商标达130件,省知名商号90件,市著名商标500件。
(三)商标品牌产业布局趋向合理
农业和服务业商标品牌有突破性发展,到2010年,培育和发展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制造业强势品牌10件,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服务业强势商标品牌5件,培育和发展一大批农产品品牌。
(四)商标品牌载体创新实现新突破
到2010年,培育依托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商标品牌基地6个,农产品证明商标5件,其中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著名区域品牌3件。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品牌建设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商标品牌建设领导机构,充分发挥指挥、协调、督促作用,确保各级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商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商标品牌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大力开展商标工作人员和企业商标人员的培训,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轮训。通过强化领导、有序组织、各方联动,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工商助动”的商标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