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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州市市民守则》和《湖州市民“六不”规范》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州市市民守则》和《湖州市民“六不”规范》的通知
(湖政发〔2006〕53号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市民守则》和《湖州市民“六不”规范》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湖州市市民守则》和《湖州市民“六不”规范》公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市民守则》
热爱家乡 乐于奉献
守法诚信 见义勇为
崇尚科学 尊师重教
强健身心 优生优育
拥军优属 助残帮困
保护环境 讲究卫生
尊老爱幼 勤俭节约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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