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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以带动和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发展农村食品经营网点,提高统一配送率。市上将略阳县作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展开试点工作。

  (三)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意识。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等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加大对农村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类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发挥农村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作用,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以综合评价的方式,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并通报全市。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阶段性目标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工作措施。

  (二)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兵把口、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定期会商、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紧密结合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开展检测,重点加强对熟肉制品、豆制品、水发产品等问题较多产品的抽检、监测和评价。要利用综合评价中的结果,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绩效评价,促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列入“黑名单”。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四)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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