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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个体诊所、非法行医机构和个人鉴定胎儿性别、实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

  3、组织、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4、非法购置、使用B超及染色体检测等设备拒不备案的;

  5、违法制作、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和销售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出版物和资料性印刷复制品的;

  6、违法制作、发布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广告的;

  7、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实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

  (二)检查的重点单位

  1、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版物市场、广告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药店等;

  2、出生人口性别偏高,基础较差的地区。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从5月开始,11月底结束。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立案调查、依法依纪处理;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监督检查、总结评估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是: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5月)

  1、宣传发动。各县区要组织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全社会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依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2、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区要设立举报电话、网址和举报信箱,做出明确的保密和奖励承诺。通过在报刊、电视、电台上反复刊登和滚动播出举报公告及在户外张贴举报公告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汉中市人口计生局举报电话:0916-2626703 0916-2626702凡举报查实者,市上奖励1000元。

  3、调查摸底。

  (1)掌握孕情登记、管理、跟踪服务资料;

  (2)掌握2006年1月1日以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和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B超检查、人流、引产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

  (3)掌握本地2006年1月1日以来领取《二孩生育证》后的生育情况。特别是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以及有人流、引产史的育龄妇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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