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汉政办发〔2007〕81号 二○○七年七月二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由南向北发生了以高热、皮肤发红和出现呼吸道症状等特征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给养猪业造成较大损失。该病自去年8月份在我省关中地区发生以来,疫情由东向西呈蔓延扩大之势,今年已波及到我市周边地区。为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促进我市养猪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据农业部通报,今年1-5月份,全国有22个省、194个县区先后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我省安康平利、镇坪和商洛镇安3县也发生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给当地生猪产业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当前已进入高温、高湿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发季节,防控形势异常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各县区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对当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形势要有准确的判断,清醒的认识,充分的准备,绝不可麻痹大意、心存侥幸,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应对突发高致病性猪蓝耳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明确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防控工作措施
当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工作方针,从防控疫情暴发流行出发,坚持预防为主,依法防治,群防群控,强化工作措施,消除疫情隐患。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防控方案,做好应急准备。要按照《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和《汉中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物质和技术、人员的储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或外埠疫情传入,应急预备队人员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扑灭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