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实施意见
(并政发〔2007〕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管理,规范道路运输行为,保障公路桥梁安全运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晋政发〔2007〕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经济相结合,政府主抓,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努力实
现公路交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确保集中治理工作有力推进,成立太原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俊明 (市委常委、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柳遂记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建生 (副市长)
副组长:刘建中 (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员)
李亚江 (市政府办公厅助理调研员)
张建刚 (市交通局局长)
尹喜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政春 (市纪委常委、纠风办主任)
孟德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 郭晋龙 (市经委副主任)
赵瑞雪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玉厚 (市纠风室主任)
梁争平 (市财政局局长)
李国祥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
岳子泉 (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继光 (市环保局副局长)
田海明 (市文广集团副总编)
申根成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杨位保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南孟广 (市物价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