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湖州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1.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监测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审议《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定期审议监测统计报告,发布监测统计成果;根据监测评估结果,考核实施规划的绩效,提出相应对策。

  2.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1)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其职责是:制定《规划》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建立市妇女数据库,定期报送监测信息;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指导全市各地《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

  (2)专家评估组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其职责是: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提交监测评估报告;指导各地开展评估检查工作。

  3.各级政府要建立实施《规划》的监测评估机制,为监测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认真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监测评估工作。

  三、《规划》各项可量化的目标要逐步设立分性别的统计指标,纳入国家、省统计制度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市、县区相应设立分级、分性别的《规划》指标体系和评估体系,提高《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四、各成员单位结合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质量监督、工商检查、警务监督等执法手段,相应建立自查、自评制度和报告制度,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抓住实施过程中突出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干预对策,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五、市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对实施《规划》情况每年自查自评一次,并向市里递交年度监测统计报表; 2008年和2010年组织中期和终期监测评估工作,市和省级示范县向省里递交中期和终期监测评估报告,各县区向市里分别递交中期和终期监测评估报告。

  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妇女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方法,健全妇女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妇女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

  湖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

  前言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和谐社会的未来建设者。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十五”期间,我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05年)》和《湖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05年)》,全市儿童事业有了新的发展。

  五年来,我市儿童健康水平有新的提高。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覆盖率达到92.85%,儿童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达99.5%,住院分娩率和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分别达到了99.76%和100%,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48‰和7.85‰。儿童教育得到优先发展,全市基本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4.68%,小学入学率达99.99%,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9.93%,初中毕业升学率达89.03%,三残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6.31%。儿童权益得到基本保障,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得到较好的实施;儿童生存环境不断优化,建立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县区实现了“办好一所示范性托儿所”的目标,61.5%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立了少儿活动室,市、县级图书馆都设立了少儿阅览室,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了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率达96%以上。注重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举措和新途径,积极实行并推广了“德育导师制”。

  我市儿童事业虽然有了新的发展,但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市儿童事业发展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城乡之间儿童发展还不平衡;儿童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儿童成长环境需进一步改善;贫困家庭儿童、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基础教育、法律保护等有待进一步加强。推动儿童事业发展,为广大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仍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2006-2010年,是我市把握战略机遇,加快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平安湖州”,加快建设文化大市和“法治湖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在杭湖宁发展带中间率先崛起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口素质,努力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接班人,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和《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儿童发展实际,特制定《湖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总目标

  2006-2010年,我市儿童发展的总目标是:构建较为完善的儿童公共服务体系,使儿童在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生活环境等方面享有更加良好的资源和服务;不断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得到进一步保障;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儿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在整体上得到进一步提高;统筹城乡儿童事业的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儿童和不同家庭儿童发展的差距;努力实现儿童发展与湖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