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外资有效利用与产业优化升级相结合,引导外资重点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在交通运输、电子通讯、商贸旅游、金融保险、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外资利用上实现新突破。积极推进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互动发展。五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45亿美元以上。(市招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3.继续保持纺织服装、轻工工艺等传统产品出口稳定增长,增强机电设备、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竞争力,力争拥有5个全国出口名牌、15个省出口名牌。力争建成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形成出口超亿美元企业5家,千万美元以上企业100家以上。五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200亿美元。(市外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4.推动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支持企业直接参与国际工程招投标、境外工程分包,积极开展国际劳务合作,强化外派劳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累计新批境外投资企业或办事处达到80家。(市外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5.完善开发区、园区内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开发区、园区单位面积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水平,提高开发区、园区的产业配套水平,积极承接外来企业联动转移配套,引导民营经济自主创业配套。(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6.加快交通、产业等重要领域与长三角各城市特别是与上海的对接与协作。全年供沪农产品总量达到50亿元以上,上海来湖旅游人数达到650万人次,引进上海高新技术项目20个以上;全市参与西部大开发企业达到30家。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鼓励向欠发达地区进行合理的产业转移,开展来料加工,建立出口货源基地。(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五)建设文化大市,提高率先崛起的持续创新能力
1.加强文化建设。深入实施文明素质、文化精品、文化产业、文化阵地、文化人才、文化旅游等文化八项工程建设,加快文化“四个一批”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的“四城联创”工作,推动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培育文化企业和文化支柱产业,精心打造一批在国内产生重大影响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地域性相统一的文化精品。创建省级“东海文化明珠”乡镇20个,新建示范类文化活动室933个;全市60%的县区达到全国先进县(区)标准,80%以上的县(区)达到省级文化先进县(区)标准。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文化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 (市文广新闻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2.建设科技强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立市场化导向的研发体制;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各种类型的研究开发机构,把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研发活动纳入到创新体系的建设之中;加大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力度,重点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团队;加强对经济、科技政策的协调,加大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扶持。加快建设湖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中科院湖州应用技术研究与产业化中心、浙江太极信息技术研究院、省级湖州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湖州淡水渔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引进10家以大院名校为依托的科技创新载体,培育发展200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快科技孵化器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专业镇加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区)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4.5%和3.5%,积极培育和发展风险投资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十一五”期间,专利申请量争取达到10000件以上,专利授权量达到4500件以上。组织实施20个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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