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全市各县区深入广泛开展创建“无假烟社区(街道、村、组)示范区”活动。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各级组织的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以创建“无假烟示范区”为契机,打建共举,与全市“双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夯实打假打私的社会基础,由此促进汉中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在市整顿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由市政府办公室、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检察院、中级法院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市卷烟市场整顿规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公安局经侦支队、工商局市场科、技术监督局稽查科共同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工作。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办公室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大、紧急事项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联席会议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分析全市卷烟市场形势和在治理整顿中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工作思路,研究重大案件,提出解决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和全市或区域性联合打击行动,总结整顿规范工作,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联席会议研究的问题和决定的事项,均应形成会议纪要,发至各县区人民政府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必要时抄送有关部门。
(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对严重扰乱烟草专卖管理秩序的违法案件,由烟草、公安、工商、技术监督、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挂牌督办。对涉烟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和重大案件,由市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直接组织打击行动。
(三)政策研究制度。针对卷烟市场整顿规范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对策。对打击不力、涉烟活动长期不能解决的地区,认真做好调查,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加强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积极研究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加大追究涉烟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力度。
(四)信息互通制度。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和各种通讯网络,互通信息;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拓宽情报来源渠道;定期发行工作简报,做好汇总分析工作。
(五)宣传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制作宣传栏、大幅标语等形式,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广大群众守法意识。适时在新闻媒体上对重大案件和区域性专项行动进行专题报道,扩大社会影响,震慑涉烟违法犯罪分子。
(六)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整顿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长效管理机制运行质量的监督,规范、协调烟草专卖案件执法行为,保证烟草专卖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工作中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以及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未达标,办案中相互推拖、工作失职、贻误战机、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或给予经济、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