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娱乐业价格包括歌舞表演、茶座、酒吧、咖啡厅、卡拉OK、足浴、棋牌等价格和收费标准。
第二章 价格管理
第五条 旅游价格管理类型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
(一)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价格,调定价须经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等程序。对不属于价格听证目录范围的调定价项目,调定价时也要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重要项目的调定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报同级人民政府许可。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旅游价格,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市场调节价出现纠纷,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由价格部门协调解决。
第六条 旅游价格管理的主要方式:
(一)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及部分重要的市场调节的旅游服务价格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
经营单位必须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
(二)部分重要的市场调节价格实行价格备案制度。
(三)明码标价制度。
明码标价由价格主管部门监制。样式有标价牌、价目表、标价签、价目簿等。
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做到项目齐全、内容明细、格式规范、标价清楚。
部分旅游经营单位的明码标价还须同步在汉中市价格信息网(网址:htpp:/www.pricehz.gov.cn)上公布,便于游客网上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和价格服务进景区等活动。
第七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制定旅游市场价格应急预案,在旅游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可以视其情况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如公布成本清单、价格劝诫、价格警示、扩大价格备案的范围,直至按程序报经许可,采取最高限价等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处置措施。
第三章 经营者价格行为
第八条 旅游及其相关行业的经营者应加强价格自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价格行为,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