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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7〕94号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6月下旬以来,我市连续3次遭受大范围的大风、冰雹、强降雨、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做好我市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省、市防汛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救灾与灾后重建并举,坚持近期恢复与长远减灾抗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的原则,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统筹安排,充分发动群众全力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切实解决好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二、主要内容

  (一)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主要依靠群众互助互济解决,对确需政府救济的无粮、无钱和无自救能力的特困灾民,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粮,每月5元副食补贴,一床棉被,1至2套单衣安排其基本生活。对因灾造成伤病的群众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予以适当救助。

  (二)扎实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切实加强对未受灾农田作物管护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增加资金投入,确保增产增收,最大限度地弥补受灾农田的损失。对灾情较轻的农作物,各县区、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群众及时排出积水,加强预防病害流行、恢复作物生理机能、促进正常生长发育为重点的田间管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造成的影响。对受灾严重已经绝收的农田,要指导群众及时做好新种或改种其它农作物计划,并加强技术指导。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大力组织发展养殖业生产,科学喂养,合理缩短养殖周期,把洪灾造成的损失补回来。

  (三)抓紧水毁工程抢修,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水利部门要抓紧抢修水毁水利设施,并对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堤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加强管理,确保各类水利工程安全渡汛。交通部门要对受损中断的道路按照“先通后畅”的原则,全力组织抢修国、省道及主要公路干线,同时,要积极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做好水毁乡村公路的抢修。电力、通讯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电力、通讯畅通,满足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各项工程修复要做好方案设计,合理有序推进,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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