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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的通知


  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卫生系统硕士学历、本科学历和高级职称人才比例分别达到2.3%、25.3%和8%。同时,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队伍,为我市的医学科技创新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和农村社区卫技人员的全科医学、社区卫生服务知识培训。充分利用我市与浙大联合举办的远程医学教育中心和学术团体,全面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医学知识和水平。

  3.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以“卫生信息网”为框架,以卫生公用数据库为基础,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社会公众服务系统、卫生电子政务系统、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卫生科研教育信息系统提供综合启用平台。卫生信息化率达80%以上。

  (五)强院工程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在合理控制城市医院规模和总量的前提下,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内涵建设,做精做强代表区域水平的现代医疗机构,形成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二级医院为骨干、专科医院门类齐全的现代化医疗服务体系。

  1.建设好一批现代高层次医院。市精神病院、市妇保院达到三级甲等,湖州市口腔医院争取达到二级口腔医院标准,市传染病医院争取达到二级传染病医院标准。各县要建设好1-2所代表区域水平的现代化医院。惠民医院向县级延伸。

  2.合理确定县以上医院规模。按照区域范围、人口密度、人群健康状况和资源使用效率等因素,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合理确定医院规模,优化结构,满足群众需求。“十一五”期末,全市医院床位数控制在9900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控制在8400张。

  3.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坚持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公益性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办院宗旨,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深化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依靠科技进步增强医院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强化医院管理,依法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使群众充分享有医疗卫生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中医药攀登工程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实施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战略,加快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不断增强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

  1.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医机构建设。“十一五”期间,力争市中医院和2个县级中医院达到中医名院标准。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达0.3人,综合医院中医(助理)师达医院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6%。全面开展中医药重点学科(或专科专病)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提高中医药资源利用率和服务参与率,中医药服务可及率达95%。大力发展中药基地建设,发挥我市中药资源优势。

  2.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争取市级以上科研立题并通过评审的中医药科研项目10项,向基层推广10项中医适宜技术,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整理继承工作。并在中医药治疗不孕症、肝病、肾病、肿瘤、骨伤、腰腿痛以及中医院特色中药制剂的深度开发利用上取得较大进展。

  3.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认真贯彻中西医结合方针,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促进理论创新。培养5名具有较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提高中西医结合学术水平和整体防病治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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