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湖政发〔2006〕79号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湖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6-2010)
为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湖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2001-2005)》实施五年来,在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关心下,经各方面共同努力,各项任务指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为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残联组织进一步健全。市和各县召开了残联第四届代表大会,吴兴区和南浔区召开了残联第一届代表大会并建立了区残联组织;全市乡镇、街道残联实施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和考核机制;行政村和社区普遍建立了残疾人协会,并在湖州中心城市和各县区首位镇的街道社区残疾人协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和考核机制;市和各县区均建立了肢体残疾人、盲人、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协会委员208人。
(二)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十五”期间,全市6336例白内障患者经手术脱盲复明,290名低视力患者配戴了助视器,165名聋儿得到语训,290例肢体残疾者通过矫治手术改善了功能,330名肢残者得到了系统康复训练,260名智残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8%,考上大中专的残疾学生录取率达100%。全市残疾人在单位就业11060余人,个体就业和从事农村劳动生产8700余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劳动就业率达85.4%。举办了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并选拔运动员参加了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第二届特奥会和其他专项比赛。
(三)助残政策进一步健全。市政府出台了《
湖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湖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湖州市扶持救助残疾人若干办法》(湖政发〔2004〕32号)和《关于进一步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05〕56号)。各县区政府和市残联也出台了扶助残疾人的相关政策。全市有5551名残疾人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市区有1500余名低保残疾人享受市残联的月生活费补贴。全市各级政府、残联共投入1000多万元经费,对98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进行了改造。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残疾人社会地位和生活水平有了一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