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负责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10.加快洛阳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新区建设。强化产业支撑,力争5年内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9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到200万人,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责任单位:洛阳市政府负责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11.加快开封城市发展。推动城区西向发展,力争5年内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1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到120万人。
责任单位:开封市政府负责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12.加快中原城市群其他城市发展。
责任单位:平顶山、许昌、新乡、漯河、焦作、济源市政府负责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13.加快南阳、三门峡、安阳、濮阳、鹤壁等省辖市发展。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突出城市特色,大力发展优势产业,进一步提高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扩大南阳、三门峡、安阳、濮阳等省域沿边城市规模,促进要素向城市和重点地区集聚。
责任单位:南阳、三门峡、安阳、濮阳、鹤壁市政府负责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14.支持周口、商丘、驻马店、信阳市加快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建设,大力发展内河航运。支持黄淮地区加快地方铁路建设,支持加快建设列入国家民用机场布局规划的支线机场、小型机场。
责任单位:省交通厅、地方铁路局、发展改革委负责,周口、商丘、驻马店、信阳市政府组织实施。
15.支持黄淮四市加快电厂、电网、天然气管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建设厅负责,信阳、驻马店、商丘、周口市政府组织实施。
16.促进人口和产业向中心城市集聚,提高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努力使周口、商丘发展成为豫东城镇发展区的中心城市,使驻马店、信阳成为豫南城镇发展区的中心城市。
责任单位:周口、商丘、驻马店、信阳市政府负责实施。
17.加快中小城市培育和发展。积极支持巩义、永城、邓州、项城、固始、中牟、林州、灵宝、汝州、禹州、潢川等一批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较好的县(市)加快发展,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适当扩大城区规模,完善城镇功能,吸引更多的农村人口进城,争取经过5年努力,巩义、固始、项城、潢川等县(市)城区人口达到30万人左右,偃师、永城、邓州、禹州、灵宝、长葛、新郑、新密、辉县等县(市)达到25万人左右,成为有较强综合实力的中等城市,逐步成为带动地区城镇发展的副中心城市。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指导,省直有关部门配合,有关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18.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抓好鹤壁、济源等7个城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试点,全面推行户籍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政策,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城乡低保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小城镇发展和改革综合试点,加快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由城镇进一步向农村延伸,努力实现城乡全覆盖。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改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村镇整治试点,努力为城乡一体化全面推进探索路子、积累经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教育厅、卫生厅、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交通厅、建设厅、民政厅指导,7个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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