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贯彻落实《
公证法》,依法推进公证机构设置调整
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是贯彻落实《
公证法》的重点和难点。我们积极配合市局主管部门认真结合本市实际,贯彻落实司法部批准的我市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从三个方面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了全市公证机构的设置调整工作。
(一)加强沟通协调,推进机构调整工作。我们配合市局主管部门积极与编委协调沟通,印发了《重庆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公证机构名称变更工作的通知》(渝编[2007]32号),明确了公证机构调整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和工作程序,为调整方案的贯彻落实做好了工作准备。
(二)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安排部署。2007年4月,我们协助主管部门召开了重庆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公证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全市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明确提出了完成调整任务的目标要求,统一了思想认识,为推进全市公证机构的设置调整做好了思想准备。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贯彻落实。按照工作要求和部署,2007年5月,我们协同市局主管部门完成了公证机构名称变更、统一换发执业证照、印章等工作。同时,开展了对合作制公证处改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其改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有效地推进了合作制公证处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实现“方案”提出的全市公证机构统一名称,统一执业区域、统一体制的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开展公证执法检查,全面规范公证管理和公证执业行为
为全面贯彻执行“一法三规则”,2007年4-7月,我们配合市局在全市开展了公证执法大检查工作。通过计划安排、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并辅以督促、指导和集中检查等措施,使执法检查活动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执法检查活动中,首先,我们把认真学习、理解“一法三规则”作为前提和基础。全市各公证处通过培训、讨论、考试等有效方式,强化了公证人员对“一法三规则”的系统学习、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其次,我们抓了对问题的查找、整改及落实这个关键环节。各公证处通过座谈会、走访当事人和开展质量自查等方式,认真查找了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不落实,人员素质和办证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各地结合实际,按照“一法三规则”的要求,切实予以整改,促进了管理行为和执业活动的规范。第三,我们强调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这个根本。各公证处执法在检查中以完善内部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强化了公证处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及奖惩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据统计,2007年,全市各公证处制定、修订人员、财务、业务、质量等各类内部管理制度100多个,“以管理促效益,以规范促发展”的管理理念逐步树立,公证机构的内部基础管理不断强化。
在执法检查活动中,为提高公证质量和公信力,我们与市局主管部门一道组织开展了一年一度的公证案卷质量大检查。按照《
公证程序规则》和《重庆市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通过初步检查、反馈检查情况、承办人书面申辩、评委会裁定四个程序,对全市40个公证处150余名公证员2007年办结的委托、遗嘱、继承及拆迁等581件公证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等级评定,并对办证质量较好的公证处和公证员予以了通报表扬,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公证处和公证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并予以了相应的处罚。同时,我们认真处理公证投诉,加大了惩罚力度。2007年我们共受理了11件公证投诉,通过认真调查,凡案件中涉及质量问题的,我们不仅在全行业中予以通报,而且还给予了一定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