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建委和房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市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房管局、开发办要会同各区政府重点抓好住宅小区的环境治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市园林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道路、广场的绿化、公共绿地的管理、维护和卫生保洁。公交部门要抓好公交车的车内清洁卫生和车容车貌的干净整洁以及公交车停车站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5.各县、区要在广大农村集中开展家庭消毒和环境清扫,重点组织和发动群众治理脏乱差,解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五乱”现象,教育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改善生活环境,搞好卫生防疫。
6.各县、区要切实搞好垃圾袋装化,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污水、粪便。要消灭垃圾池,对不符合要求的垃圾箱、垃圾屋进行全面清理,并进行改造,彻底杜绝垃圾二次污染。各县区垃圾中转站要及时收运垃圾,保证垃圾日产日清。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抓紧做好今年旱厕改水和小街小巷改造任务,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7.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要集中精力对区境内主要道路、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处存在的垃圾积存、占道经营、“牛皮癣”、违法户外广告及车辆乱停乱行等现象,组织力量开展整治活动。各县、区要整合力量,对我市境内公路、铁路沿线墙体立面乱涂画、乱张贴及违法户外广告进行整治和取缔,并进行适度的绿化、美化和净化的投入。
8.工商部门要积极组织搞好集贸市场内环境卫生的整治,落实好“门前三包”,加强对家禽屠宰经营户的管理,做到地面整洁,无污水横流。
9.市交通局,要加强对城郊公路两侧环境卫生管理,对车站、码头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做好清扫、保洁、消毒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出租车的管理,做到车容车貌整洁、车内卫生定时清洗,消毒。
10.市公安局要结合交通秩序的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城市交通秩序问题,要加大打击偷盗、破坏市容环卫设施的力度;加大对街头游医、算命、卖淫嫖娼等行为者的查处和管理,保障我市公共秩序的文明、安全、有序。
11.河道管理部门负责对河道沿线垃圾及河面漂浮物进行清理。
12.市爱卫会结合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活动的开展,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芜部队、高校及中小学生、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团体力量开展义务劳动。
13.各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监督,每天进行动态报道,及时宣传推广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同时加大对各类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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