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湖政发〔2007〕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7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市发改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2007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按照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实施增强“三力”、率先崛起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2007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其中地方工业性投入增长12%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0%,其中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7%;
--财政总收入增长1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
--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5%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5.3%;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下降3.7%,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下降3.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
--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6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5‰以内。
围绕上述目标,各地、各部门在今年计划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市委提出的“好中求快、全面协调,稳中求进、惠民富民”的总体要求和经济工作的五个重点,扎实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