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八里店镇等5镇湖州市示范性教育强镇称号的决定
(湖政发〔2007〕52号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湖州市示范性教育强镇活动的通知》(湖政发〔2003〕11号)精神,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吴兴区八里店镇等5个镇第三批“湖州市示范性教育强镇”称号,名单如下:
吴兴区八里店镇
南浔区南浔镇
德清县武康镇
长兴县夹浦镇
安吉县梅溪镇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乡镇,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全市各地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农村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努力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