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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面清理处置农转未供、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专项行动的通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1月底前)

  2008年1月底前,各地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实事求是地认真填报各种统计报表。工作总结中,既要全面反映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更要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完善强化土地集约利用的措施。特别是要从管理上查找原因,积极研究土地利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集约利用评价考核体制、完善复核验收制度,建立健全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专项行动对加强集约用地管理,缓解土地资源紧缺,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空间,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地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抽调一批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作风扎实的同志负责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三)强化配合,通力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有效地做好指导服务、综合协调工作。发改、经委、外经贸、监察、财政、规划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抓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圆满完成。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要注重实效,切忌走过场。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存量土地利用考核体系,以年度实际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占总供地量的比重作为存量土地利用的考核指标,对县区政府、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管委会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的,优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等手续,并在指标分配时给予适当奖励。建立以亩均产出率、就业人口等主要内容的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机制,并按年度评选集约用地先进企业,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少占地、多产出。财政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奖励经费,对先进企业进行奖励,并在主要新闻媒体予以宣传。

  附件:湖州市全面清理处置农转未供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七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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