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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从根本上防止火灾的发生;同时,将预防和扑救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做好各项灭火准备,使防消相互促进,以减少火灾危害。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消防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和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统一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快建设与强化管理相结合,统筹协调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消防事业发展,使我市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消防工作发展要求相适应。

  --依法治火,科技先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依法全面加强消防工作,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坚持科技先行,依靠技术创新改善装备水平,提高消防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市基本建立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新型消防管理体制,形成覆盖城乡、多种形式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显著改善,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稳步提升,城乡整体防范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增强,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具体目标

  --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格局基本形成。

  --公共消防设施和车辆器材装备全面达标。消防规划编制到位并得到严格实施,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消防站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车辆器材装备达到国家标准并提高科技含量,实现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社会消防力量明显增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明显增强,地方专职消防队有较大发展,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村普遍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消防力量壮大。

  --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建立舆论引导、教育渗透、文化传播、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格局,营造全民防火、全民治火的社会氛围。

  四、“十一五”消防事业规划的重点领域

  (一)加快完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紧紧围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欠新帐、快补旧账”的要求,加快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的改造和建设步伐,加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和市政消火栓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火灾报警、调度、指挥、信息、通讯系统,全面提高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水平。

  1.加快消防站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浙江省财政厅、公安厅、发改委联合发布的《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站建设标准》(浙公通字〔2004〕110号)要求,按照“符合标准、功能配套、满足需要、适度超前”的原则,在“十一五”期间全市重点新建、改扩建消防站5个;至2010年,力争全市消防站按照消防专项规划全部建设完毕。

  普通消防站建设。重点抓好市区吴兴区消防站、飞英消防站、开发区消防站和长兴县消防站的建设。同时,各地根据已编制的消防规划同步建设消防站,确保2008年完成50%,2009年完成80%,2010年全部完成。

  水上消防站建设。结合我市水运事业发展较快的实际,做好水上消防站的规划建设工作。“十一五”期间,沿太湖建设1个具有扑救水上和陆上功能的普通水上消防救援站,配备具有扑灭中小型船舶火灾和保障岸区火灾能力的消防艇、消防车辆。

  高速公路沿线抢险救援站建设。根据我市高速公路规划情况,满足高速公路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在服务区配备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高速公路沿线抢险救援站。

  2.抓好消防训练基地建设

  为从根本上改变我市消防训练场所缺乏,训练设施严重不适应模拟训练和救灾实战需要的实际情况,“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消防训练基地。消防训练基地内设置化工生产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训练区、油罐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烟热训练室、燃烧训练室、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置训练区、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综合训练楼等消防实战仿真训练设施,完善仿真实战训练。同时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训练服务,为公众提供火场应急和突发灾害避险逃生训练场所,成为防灾教育和科普宣传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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