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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四)突出重点,严防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管理,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做到逐单位、逐车、逐人见面。市级有关部门要对客运企业进行一次联合检查,严查客运车辆登记手续和安全技术水平。要严禁客运车辆超员上路行驶,要依托省上批准设立的执法检查站,对7座以上客车逐车进行检查,对超员客车坚决卸客转运;属于营运客车的还要依法追究运输企业的责任。继续坚持部分山区路段限时通行的规定,严禁7座以上客运客车从当日晚十时至次日六时在禁行路段行驶,杜绝因路况不好、疲劳驾驶原因造成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要汇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驾驶员的安全监管,严格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者重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驾驶人要停止其营运。

  (五)源头整治,加大对无证无照车辆的治理。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中、省专项整治的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把治理无证无照车辆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通过整治,减少无牌无证车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六)强化协作,进一步落实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工作。公路、交通部门按照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要求,对今年全市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尽快进行治理,尤其对重点路段的防撞栏、防撞墩要加快建设,发挥其安全防护作用。对正在整治的危险路段,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依法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安排专人进行交通疏导指挥。对不能及时治理的,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增派力量,重点加强管理,争取尽量减少因修路引发的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

  (七)统筹兼顾,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要根据省政府在铜川召开的会议精神,把集中整治同“平安畅通县区”的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做到集中整治与平安创建两兼顾、两促进,以集中整治的实际效果,为“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奠定建设基础。

  (八)抓好“三基”,为道路交通安全奠定良好基础。今年是“三基”建设关键年,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在整治工作过程中,抓好“三基”建设,特别是抓好一所、一队、一岗位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要落实每名民警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执法装备,切实提高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技能,避免民警在执勤中发生意外,确保在这次整治当中不发生民警的伤亡事件。

  (九)加强督导,确保工作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围绕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对专项督导和交叉检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转变作风,按照包保制度严格落实责任,促进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带头上路,帮助基层解决存在问题。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促进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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