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7〕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汉中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我市重特大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和汉中率先突破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安排部署,自2007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决战70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努力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杜绝再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使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成为历史上的最好时期,并力争排在全省前列。
二、整治重点
1.重点路段:高速公路、主要国道、重要省道和重点旅游路线以及重要的农村公路;
2.重点车辆: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
3.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机动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超车、会车,无牌无证,货车、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
4.重点县区:今年上半年交通事故形势较为严峻的汉台区和死亡人数较多的西乡县、留坝县。
三、组织领导
成立汉中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指挥部。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李龙清任总指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陈建华任副总指挥,副支队长辛鸣、副政委周贵华、副支队长王晓刚、林慧旗、助理调研员郭庆生任指挥。指挥部下设集中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林慧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部署,实时掌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全市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