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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十一五”期间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十一五”期间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7〕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两年,我市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应对各种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实现应急资源有机整合与优化配置,减少重复建设,使应急资源的配置和布局达到最佳效果,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陕政发〔2007〕40号)要求,现将编制“十一五”期间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

  主要围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统计调查和汇总本县区本部门应急体系中的监测预警、信息与指挥、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通信、紧急运输、培训演练、科技支撑、恢复重建和应急管理等十个方面的现状、薄弱环节、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现有的资源布局、现有的存量资源、可直接动用的资源、可调用的资源、可共享的资源、需增加的资源;现有已建项目、在建项目、规划项目等内容。

  (一)监测预警系统建设。1.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系统。主要包括:地震、气象、洪涝灾害、水文、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传染病疫情、野生动物疫情、食品安全、山洪灾害等监测点。2.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系统。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事故灾难预警系统;各类社会安全事件、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能源安全和粮食安全预警系统,紧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3.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系统。主要包括:战略物资储备库、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重大油气输送管道、重大油气储运设施、重要水上航道、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大型桥梁、重要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等。

  (二)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1.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主要包括:公安、国土资源、民政、交通、水利、防汛、农业、林业、地震、气象等。2.灾害应急救助信息与指挥系统。主要包括:灾害救助、安全生产、环境事件、公共卫生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药品不良反应、动物疫病疫情监测系统,反恐应急指挥系统,以及信访、物价、能源和粮食等业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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